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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代表建议尽快出台《微博客管理办法》
来源:今日早报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8日作者:
省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出台《浙江微博客管理办法》


  3.2亿人,这是目前全国客的总数,占网民总量(4.85亿)的三分之二。无疑成为网络生活的关键词。据统计,我省“控”平均每月访问新浪达24.6次。也就是说,浙江客每天打开电脑,便会习惯性地刷新。目前,我省拥有2180万的新浪客,约占我省总人口的40%。这个数字,在全国排名第三,仅次于北京与广州。

  在改变网络生活状态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信息传播的时空。问政、打拐、爱心接力……,发挥着草根的积极力量。

  但与此相伴的,却是谣言、炒作等负面影响。比如,金庸去世、杭州油爆虾老头去世等谣言,在的不断转发中扩散。据《2011中国年度报告》披露,2011年谣言共176起,是2010年的8倍多。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杭州市中医院肾内科主任医师楼季华递交了一份建议,希望尽快出台《浙江客管理办法》。

  “我身边就有一个被言论伤害的例子,但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也就不了了之了。”提起这份建议,楼季华直言。

  “很多人在使用时,只考虑个人身份,但其实,这还承载了其他的社会身份,代表了你的背景。我们在发表观点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形象,要对言论负责。”楼季华认为,客不能只用“纯属个人观点”来回避责任。不少人拥有几十万甚至数百万的粉丝。“一经转发,它的杀伤力很大,甚至有一定的舆论导向作用,我们实在伤不起。”

  “当然,的积极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个人与网站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保障,但希望与此同时,他们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楼季华表示。

  为此,他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关条例:

  1、要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客的建设、运用,发挥客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2、开展客服务的网站和客用户呼吁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保障其合法权益。

  3、要建立网络诚信体系,网站和客用户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有害信息。

  4、开展客服务的网站,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制度,对客信息内容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进行监管。

  5、本省行政区域内网站开展客服务,应当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前,依法向相关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

  6、对违反本规定的网站和客用户由哪些部门处罚及相关细则等内容。